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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十年來,聯合國每年都會召集地球上幾乎所有國家召開全球氣候高峰會,稱為締約方會議 (COP)。今年 11 月,世界將密切關注 COP26 峰會,該峰會將於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12 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此前該峰會因 COVID-19 推遲了一年。由於世界仍然受到疫情的破壞,各國政府、企業和民間社會開始更加認真地關注氣候危機這一更具威脅性的全球系統性威脅。隨著今年8月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PCC)第六次報告的發布,預測未來20年全球暖化將超過1.5℃,許多專家認為COP26是世界控制氣候變遷失控的最佳最後機會。 。
鑑於COP26的歷史意義,各國面臨有效調動資源應對氣候變遷的前所未有的壓力。 IPCC估計需要3.5兆美元的投資才能將全球暖化控制在1.5℃以下。因此,氣候融資將成為 COP26 討論的焦點,也可能成為最具挑戰性的問題之一。本文將回顧金融在最著名的國際氣候條約《巴黎協定》中的作用,以及即將舉行的 COP26 中需要關注的關鍵議題。
巴黎金融協定
2015年COP21高峰會是全球應對氣候變遷的重大事件。在 COP21 上,196 個國家通過了《巴黎協定》,這是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旨在國際協調努力應對氣候變遷。該協議正式確立了工業革命前將全球暖化幅度控制在2℃以下的目標,並努力將升溫控制在1.5℃以內。歷史上第一次,所有簽署方將制定有關如何為減緩氣候變遷做出貢獻的計劃,並傳達其國家自主貢獻(NDC)。 COP21也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能力原則,要求已開發國家帶頭減緩氣候變化,並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氣候目標。本著這種精神,氣候融資作為氣候行動國際合作的工具加入了《巴黎協定》。
《巴黎協定》在金融領域取得了兩項重大進展。首先,該協議的關鍵指令之一是使資金流動符合溫室氣體低排放和氣候適應型發展的道路。它實際上呼籲整個金融體系,從主權基金到私人投資者,根據協議的長期氣溫目標進行投資。其次,《巴黎協定》重申了已開發國家在2009年COP15上所做的承諾,即到2020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1,000億美元的減緩和適應氣候變遷資金,並將這項承諾再延長五年。儘管已開發國家加大了對發展中國家的金融支持,但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研究顯示,這項努力距離承諾的1,000億美元大關還很遠。
儘管已開發國家未能在原定的2020年期限前兌現1000億美元的承諾,但英國在COP26召開前五天發布了氣候融資交付計劃,明確發達國家何時以及如何實現1000億美元的目標。該計劃將新的最後期限定為 2023 年。
巴黎遺產:COP26 的期待
《巴黎協定》簽署六年後,世界仍落後於為適當的氣候行動提供資金所需的資金。非營利慈善機構CDP於10月27日發布分析報告顯示,研究分析的27tr美元全球基金資產中,只有不到1%符合《巴黎協定》設定的氣候目標。世界領導人、政策制定者和企業迫切需要重新評估其資本流動,並動員現有和新的金融資源,以在本世紀中葉完成全球淨零轉型。在即將舉行的 COP26 會議上,有兩個有關金融的關鍵問題值得關注。
國際碳市場:完成《巴黎協定》的最後一步
為了實現《巴黎協定》設定的長期目標,在 2015 年 COP21 上,各國給自己三年時間就實施指南(也稱為《巴黎規則手冊》)達成協議。各國在 2018 年 COP24 上成功通過了《巴黎規則手冊》的大部分內容。因此,COP26 將再次嘗試解決這些問題並最終通過《巴黎規則手冊》。
這些問題之一涉及建立一個由聯合國管理的國際碳市場。這個碳市場,也稱為永續發展機制(SDM),將允許公共和私營部門交易地球上任何地方創建的減排信用額,作為全球減排的一種手段。 SDM將有效取代1997年《京都議定書》中建立的清潔發展機制(CDM)。有鑑於此,各國對於SDM是否以及哪些CDM方法、項目和碳信用額可以繼承存在分歧。大量CDM計畫的東道國,如巴西和印度,傾向於全面轉型,而其他國家則反對,因為這可能會損害有效減排的努力。關於如何透過 SDM 減少全球排放的爭論仍在繼續。
如果《巴黎規則手冊》中的問題能夠在 COP26 上成功解決,這將為企業提供將其氣候承諾納入更廣泛的聯合國進程的機會,這可能會極大地激勵私人實體的脫碳。事實上,荷蘭皇家殼牌等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已表示支持基於全球市場的減排方法。此外,環保基金會發表了一篇論文,建議全球排放交易體係可以降低對更雄心勃勃的目標的政治阻力,有可能在未來 15 年內使氣候雄心加倍。
縮小氣候調適資金缺口
由於地球溫度已經遠高於歷史正常水平,極端天氣和異常氣候事件已經開始發生,對生活在最不發達國家(LDC) 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例如孟加拉國、塞席爾)的最弱勢群體造成了嚴重影響和吐瓦魯。對這些國家來說,適應是在已經變暖的世界中生存的問題。由於這些國家是氣候變遷最不負責任的國家,但也最沒有能力抵禦其影響,因此已開發國家的調適資金對於幫助它們應對即將到來的氣候影響(例如風暴潮、海平面上升和水資源短缺)至關重要。 2021 年 8 月,COP26 主席 Alok Sharma 提到,COP 的關鍵優先事項之一是讓公共和私人資金流向氣候行動,特別是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具體來說,他呼籲特別關注氣候調適。
目前,大部分氣候融資資金流向再生能源開發和永續交通等緩解項目,因為這些項目對於遏制氣候變遷最嚴重的影響至關重要。根據氣候政策倡議(CPI)的分析,2019年至2020年間,調適項目僅收到460億美元,這一數字與減緩活動投資的5,710億美元相比相形見絀。此外,此類適應資金中只有 2% 來自私部門。倫敦國王學院氣候法與治理中心主任梅根·鮑曼博士表示,與可再生能源項目相比,抗旱農業和海堤建設等適應項目對私人投資者的吸引力較小。
隨著 COP26 的臨近,增加適應融資的呼聲越來越多。在九月的聯合國大會上,愛爾蘭、荷蘭、丹麥、瑞典、英國和芬蘭共同成立了新的調適融資冠軍小組。該集團將透過在本國公共氣候融資中採取平衡的方法,推動增加用於最不發達國家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適應的氣候融資總份額。該組織還呼籲雙邊、多邊和私人融資提供者提高適應融資的品質、數量和可及性,並在能夠致力於實現這些目標的情況下加入這個倡導者群體。
對調適融資的額外希望也與國際碳市場的結論息息相關。如果成功建立,永續發展機制可能會從排放交易中產生大量資金,這將成為將氣候資金從高排放已開發國家引導到低排放發展中國家的另一條途徑,並為地球上最脆弱國家的適應努力提供資金。
资料来源
https://ukcop26.org/uk-presidency/what-is-a-cop/
https://www.un.org/sites/un2.un.org/files/100_billion_climate_finance_report.pdf
https://www.sei.org/perspectives/beyond-the-100-billion-dollar-goal-for-climate-finance/
https://www.nature.com/articles/d41586-019-02712-3
https://www.wri.org/paris-rulebook
https://www.cdp.net/en/articles/investor/under-1-of-27-trillion-global-fund-assets-are-paris-alig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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